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于2021年7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971)。2021年8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11971),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受理序号:211971),因中国证监会在审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行政许可过程中,公司聘请的非公开发行审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查。
公司及公司本次发行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发行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完成恢复审查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尽快提交恢复审查申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