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滨 魏娜
本报记者 | 尹明波
2021年,面对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山东省价格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立足职能,担当作为、精准发力,努力把价格监测工作融入全省发展改革大局,积极做好常规价格监测、应急价格监测预警,扎实开展价格监测分析和专项调查,不断巩固价格指数体系建设成果,持续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灵敏精准,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突出敏锐性求“早”。一年来,中心加大市场巡视力度,密切居民生活消费品价格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变化。针对春节后鸡蛋价格快速回落,养殖户普遍亏损的情况,第一时间前往泰安、济宁了解情况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山东省委、省政府;针对生猪价格持续下降态势,第一时间下发调度通知,加强生猪及相关商品监测,并赶往潍坊、淄博调查了解情况;夏秋粮上市后,及时安排专项调查,力争全面掌握了生产、价格和市场供销情况。
突出时效性求“快”。针对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部分地区超市米面油销量明显增加的情况,中心严格执行55种重要民生商品“一日一报”制度,加大市场巡视,及时掌握主要市场副食品进货、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并整理上报,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五一”、“国庆”节假日前后,对粮、油、肉、蛋等民生价格情况所作的跟踪分析,先后被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要情》采用;针对生猪、鸡蛋养殖户亏损情况撰写的《我省生猪降势再起,养殖企业全面亏损》《蛋价持续回落养殖户亏损运营》,被山东省委《今日信息》采用;夏收、秋收期间,对新小麦、新玉米等上市后情况进行跟踪,多篇分析报告被山东省政府采用。
突出真实性求“准”。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汇总对比,发现异常数据逐一核实,严把质量关。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疫区价格监测数据及动态分析30篇,数据1500条。指导烟台、日照等地做好疫情期间调查巡视、应急价格监测,及时汇总上报《涉疫地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情况》。
履职尽责,认真执行常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
强化跟踪监测工作。对工农业生产资料、劳动力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密切跟踪监测,定期分析市场价格走势,特别是针对波动频繁的钢材、化肥、有色金属等热点商品,及时开展市场分析和预测研判,并形成信息材料上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和相关部门。撰写的《我省钢材价格连涨八周同比涨幅近三成》等10余篇信息被山东省委《今日信息》和山东省政府《要情》采用。
强化专项监测调查。为更准确把握市场变化情况、全面了解原材料等价格波动对下游企业经营带来的影响,科学判断后期市场价格运行趋势,中心先后组织开展了玉米市场、钢材预期、有色金属、住房市场等专项调查,将价格监测的数据与调查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形成了情况全、问题清、预测准、建议精的调查报告,为山东省委省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价格信息支撑。
强化监测数据运用。为更好地发挥监测数据的作用,中心深入研究钢材价格影响机制,探索未来钢价走势,组织与相关专业咨询机构进行深度合作,开展课题研究,于2021年10月下旬形成《山东钢材市场预期调查研究》课题终稿。同时,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山东省政府信息约稿,迅速整理汇总全省主要工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及时准确地报送专题材料。
持续发力,推进目标价格保险和价格指数工作
全力配合做好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组织有关地区对蒜苔、大蒜、马铃薯、大白菜、辣椒、生姜等目标价格保险标的物进行保险期全时段价格监测。
持续巩固、丰富价格指数成果。组织完成淄博“菜篮子”价格指数、华东废旧金属价格指数、莒南花生价格指数的评审工作;完成山东价格指数平台十三支指数的运行维护及信息发布,2021年汇总数据量在260万笔。
做好政务信息相关工作。2021年,中心积极上报政务信息,《今日信息》270篇,《发改动态》263篇,被山东省委、省政府采用10篇,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采用55篇,“山东发改”公众号采用130篇。中心上报的有关信息,还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领导的批示。
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山东省政府网站、价格监测预警网每周发布相关价格信息,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三农新闻联播每天发布有关农产品价格及产供销信息。通过中国发展网、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生活频道、大众日报客户端、三大通讯运营商等几十家媒体和平台及时发布重要价格信息,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认真落实值班制度。重大节假日认真落实24小时应急监测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做好数据纵向和横向对比,2021年审核上报数据112.48万条,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质量通报中,数据上报率连续4个季度100%,2021年前三季度全国价格监测质量考核山东均为满分,2020~2021年度全国价格监测先进单位评选中山东则位居全国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