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1,证券简称:长春高新)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20日、2022年1月21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投资者对于广东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文件关注较多,经公司核实现说明如下:
2022年1月19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根据该文件附表1、2、3相关文件,公司子公司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赛药业”)注射用重组人生长激素、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纳入了联盟地区集中带量采购范围。
目前此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尚未正式开始招投标程序,对于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还将取决于金赛药业实际参与投标情况、中选结果和中选价格等,本次集采对公司的影响和影响程度尚未确定。公司及金赛药业将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在不违反法规、规章的前提下,制定相关方案。
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2、对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事宜,经与质押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确认,相关股东将采取补充其他财产抵押、补充保证、提前还款等补充担保措施,确保质押权人不会采取平仓手段。
长春新区国资监管部门也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避免风险。
3、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团队稳定,内外部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目前,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
5、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目前公司2021年度经营数据正在统计过程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会按照规定发布业绩预告,公司2021年度业绩信息并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