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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汉朝的电视剧

   日期:2023-07-10     浏览:26    评论:0    
核心提示: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微芯生物 股票代码:68832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微芯生物

股票代码:68832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LAV One”)

住所/通讯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东228号中华大厦2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Vertex Technology Fund (III) Ltd(以下简称“Vertex”)

住所/通讯地址:新加坡莱佛士城大厦#11-01号北角桥路250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1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微芯生物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展开全文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1年7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LAV One、Vertex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1月22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24,60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微芯生物无限售流通股35,470,39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8.6361%,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微芯生物20,535,928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9998%。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微芯生物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披露的股份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d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Vertex Technology Fund (III) Ltd

法定代表人:Chua Kee Lock

签署日期:2022年1月2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地点: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生物孵化器2号楼601-606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d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Vertex Technology Fund (III) Ltd

法定代表人:Chua Kee Lock

签署日期:2022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Vertex Technology Fund (III) Ltd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535,928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8.6361%减少至4.99998%。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月 23日收到公司股东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Vertex Technology Fund (III) Ltd(以下简称“LAV One”、“Vertex”)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LAV One及其一致行动人Vertex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 2021 年7月6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LAV One、Vertex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24,60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区间将按照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月 24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LAV One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LAV One”)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17,724,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2%;Vertex Technology Fund (III) Ltd(以下简称“Vertex”)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17,745,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2%。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披露《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LAV One、Vertex于2021年7月9日至2022年1月22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24,60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公司于2022年1月23日收到LAV One、Vertex的《关于减持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LAV One在上述减持期间共计减持14,934,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8025,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5%;通过大宗交易减持6,90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8%;Vertex在上述减持期间未进行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上述减持期间为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期间,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2021年7月9日至2022年1月4日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Vertex未减持股份,未超出减持计划所规定的内容,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ngke.org/news/show-114549.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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