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温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展开全文2022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二、备查文件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 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6,853,709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7,608,016.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号验资报告审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543,31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298,679.2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8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7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54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98,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为便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的实施及控股子公司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塞力斯”)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2021年4月8日,公司与大连塞力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对大连塞力斯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截至2021年11月30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说明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大连塞力斯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125016200630000151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专项账户,并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专项账户。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及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将在原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终止后,及时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大连塞力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大连塞力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变更开户行,并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2年1月21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 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6,853,709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07,608,016.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 号验资报告审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543,31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298,679.2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8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7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54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98,000.00元。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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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使用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合计36,920.13万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2亿元),总体投资进度为60.76%。
2、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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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使用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合计20,288.81万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3亿元),总体投资进度为38.09%。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临时补流资金尚未到期。
2021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临时补流资金尚未到期。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目前公司正加紧回款,改善现金流。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 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将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