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3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虎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2年1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2年1月21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人,代表股份1,962,887,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86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868,083,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67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94,804,0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183%。
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789,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7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71,7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7%;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7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1%。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展开全文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0,564,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7%;反对2,279,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1%;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47,2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310%;反对2,279,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293%;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7%。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0,564,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7%;反对2,279,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1%;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47,2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310%;反对2,279,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293%;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7%。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773,6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2%;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55,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9%;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4%;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7%。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789,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5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71,7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7%;反对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6%;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曾雅兰、汪邓琳
3.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熊茂垠
4.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4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一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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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电力)100%股权项目于2021年4月2日完成资产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湖北电力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4月当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按重组后口径比较,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一是受市场、政策影响,公司所属火电入炉综合标煤单价大幅上升;二是本期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湖北电力全资子公司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取得土地处置收益金额较大,占上年同期重组后口径归母净利润的30.73%,该项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