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郑昌伦持有公司股份2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监事李智月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述人员声明对公司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本次计划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比例很低,减持股份系因个人资金需求。郑昌伦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0,25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李智月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减持期间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8月16日。(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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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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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郑昌伦先生、李智月女士承诺如下: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监事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计划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比例很低,系因监事个人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份减持要求,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减持主体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