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服务,根据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2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单笔转换转入最低金额、单笔赎回最低份额、单笔转换转出最低份额及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保有份额,详情如下:
一、调整内容
1、适用基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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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基金销售机构对上述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有不同规定的(除本公司另有公告外,不得低于本公司规定的上述最低金额/份额限制),投资者在该等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上述基金业务时,需同时遵循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相关业务规定。
4、投资者赎回上述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每类基金份额在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保有份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基金交易账户的某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投资者基金交易账户内全部该类基金份额,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部分的该类基金份额强制赎回。
5、投资者在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时选择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的(即: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其他份额减少类业务,不受最低份额的限制。
6、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有关业务规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注册登记机构届时有效的业务规则为准。
7、本次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jtamc.com)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28-0606)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基金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临时公告等资料,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