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上海鼎晖孚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孚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鼎晖孚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孚远”)及上海孚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孚烨投资”)告知,获悉其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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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