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海通-陆家嘴股份-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1〕1007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本项目采用“储架申报、分期发行”的模式,发行总额不超过150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5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发布的《关于收到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临2021-029号)。
近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销售机构,向合格投资者推广海通-陆家嘴股份-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期专项计划”)。截至2022年1月18日,本期专项计划项下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已得到全额认购。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期专项计划实际收到的认购资金为30.51亿元,已达到《海通-陆家嘴股份-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约定的目标募集规模,本期专项计划于2022年1月18日正式成立。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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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