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6),公司及深圳市全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容科技”)自然人股东张占霖先生与深圳市创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蜂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条款,由于创蜂投资在考核期间未能完成协议中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于近日与张占霖先生、创蜂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创蜂投资将其持有全容科技12%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转让给公司;创蜂投资将其持有全容科技8%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转让给张占霖先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属于公司董事长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介绍
(一)合伙企业
1、公司名称:深圳市创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19年11月06日
3、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福强路2215号京隆苑26、27、28、29、30、31栋福强路2207号(29栋二楼313)
4、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X43MX5
6、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张占霖先生
张占霖先生,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康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全容科技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张占霖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展开全文1、公司名称:深圳市全容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2日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强路2207号京隆苑工程运营中心二楼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蔡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7096440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经营电子商务;数据库维护、数据库管理;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及网络工程的设计、研发、销售和相关服务;计算机硬件的销售;电子信息系统集成产品、智能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
8、本次股份转让前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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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转让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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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全容科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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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市轩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截至目前,全容科技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担保、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状况。
四、《股权转让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深圳市创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一: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受让方二:张占霖(以下简称丙方)
目标公司:深圳市全容科技有限公司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乙丙三方同意,甲方将其持有全容科技12%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60万元,实缴人民币252万元)以人民币1元转让给乙方,未实缴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同时转让给乙方;甲方将其持有全容科技8%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40万元,实缴人民币168万元)以人民币1元转让给丙方。未实缴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同时转让给丙方。转让完成后甲方持有目标公司10%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实缴人民币210万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54%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620万元,实缴人民币1134万元),丙方持有目标公司36%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万元,实缴人民币756万元)。
2、乙方和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转让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转让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受让方的出资额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出资没有设定质押,保证其出资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转让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有关全容科技盈亏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全容科技公司章程的约定分享全容科技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三)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出资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四)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转让、受让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五、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遵循协商一致、协同发展的原则,系依据2019年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最终友好协商的结果,交易定价合理。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书》
2、《变更(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