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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家在银滩

   日期:2023-07-07     浏览:51    评论: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芳勤女士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在会议上就临时召开董事会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董事共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拟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对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管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协议内容以后续实际签订为准。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拟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再由全资孙公司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苏州领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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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拟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拟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4号)核准,公司获准采取向社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2.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7,599,167.2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2,400,825.1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264号)予以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电磁功能材料项目”进行调整,将剩余募集资金49,000.00万元及利息用于投资“新建触控板、键盘模组项目”,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苏州领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

三、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协议内容以后续实际签订为准。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开立具体情况如下:

注:1、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因权限问题,签署监管协议时将与其上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进行签署。

2、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领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桥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因权限问题,签署监管协议时将与其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进行签署。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06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通过全资子公司

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向全资孙公司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领裕”)进行增资、再由全资孙公司苏州领裕向其全资子公司苏州领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领略”)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4号)核准,公司获准采取向社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2.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7,599,167.2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2,400,825.1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264号)予以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电磁功能材料项目”进行调整,将剩余募集资金49,000.00万元及利息用于投资“新建触控板、键盘模组项目”。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苏州领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增资事项的具体情况

1、公司拟向领益科技增资人民币34,400万元。增资完成后,领益科技注册资本将由163,000万元增加至197,400万元。同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由领益科技向苏州领裕进行增资,再由苏州领裕向苏州领略进行增资。

2、为保证新建触控板、键盘模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拟由领益科技向苏州领裕增资人民币3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苏州领裕注册资本将由29,955万元增加至59,955万元。

3、领益科技向苏州领裕增资后,拟由苏州领裕向苏州领略增资人民币3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苏州领略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加至31,000万元。

本次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领益科技、苏州领裕、苏州领略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新厦大道102号旭日厂厂房32栋201

法定代表人:惠玲

注册资本:16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7月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外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本公司生产及销售的产品需用到的原辅材料、配件等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五金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核橡胶、塑胶及硅胶类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模夹治具类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导申材料、导热绝缘材料、屏蔽防辐射材料、光学材料、高分子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工业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自动化设备、视觉系统、软件开发生产及销售;金属元件精密加工及表面处理、高精密磨具、功能性模组研发生产及销售;生产经营新型电子元器件、手机以及电脑配件。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领益科技100%股权。

主要单体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经查询,领益科技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二)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2988号

法定代表人:顾大南

注册资本:29,95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领益科技持有苏州领裕100%股权。

主要单体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经查询,苏州领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苏州领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启新路10号迪飞达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清泉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4月1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苏州领裕持有苏州领略100%股权。

主要单体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经查询,苏州领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0年12月21日,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李东方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李东方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3、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2月31日起至2021年1月9日止。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1年1月1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月18日为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51名激励对象授予3,545.46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50名激励对象授予1,522.3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6、2021年2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40人,其中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为440人,共计授予35,076,600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为420人,共计授予14,255,339股限制性股票。

7、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同意因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4,305,000份,同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1,691,000股,回购价格为6.3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预留权益失效的原因及数量

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自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超过12个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709.49万份股票期权和304.0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尚未明确,预留权益失效。

三、本次预留权益失效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预留权益失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和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32,4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将担保额度在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和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增加担保额度人民币182,5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将担保额度在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0日和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新成立及部分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人民币72,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将担保额度在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领杰金属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领杰”)、领益智造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领益”)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授信协议》,招商银行向东莞领杰、东莞领益提供了人民币10,000万元、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21年12月27日起到2023年12月26日止。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分别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人东莞领杰、东莞领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领益科技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鉴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和东莞领杰金属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领益智造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授信申请人”)签订了《授信协议》,同意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内,分别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捌千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额度。

1、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捌千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本担保书为最高额担保书

在授信期间届满时,招商银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垫款或其他授信仍有余额时,即由本保证人在本担保书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授信期间届满前,如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规定提前向授信申请人追索,本保证人亦在本担保书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方式

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4、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880,071.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60.87%。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850,139.79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943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8,989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授信协议;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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