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安动力”)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发来的《关于变更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兴华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王克东、张震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武晓景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工作原因,经中兴华安排,原项目合伙人王克东先生由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张文雪先生接替,继续完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文雪、张震,武晓景为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提供审计服务。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雪先生,自 2006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张文雪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东安动力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变更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