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深交所官网近日发布消息,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2022年第2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核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田微”)的首发申请。
东田微是一家专业从事精密光电薄膜元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具备镀膜材料自研和生产能力,主要产品为摄像头滤光片和光通信元件等,可广泛地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车载摄像头、安防监控设备以及光通信信号传输、数据中心等多个应用终端领域中。
东田微本次拟冲刺深交所创业板,本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20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东田微选择适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之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东田微首次申报文件选择的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该公司更新后的申报文件将上市标准改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该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袁辉、彭小勇,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东田微本次拟募集资金5.20亿元,拟分别用于光学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光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3.80亿元、7000.00万元和7000.00万元。
高登华、谢云夫妇为东田微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高登华现担任东田微董事长,谢云现担任东田微董事兼总经理,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高登华、谢云分别直接持有东田微26.88%、20.62%股份,并通过东莞市微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新余瑞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控制东田微9.02%的股份表决权。因此,高登华、谢云夫妇合计控制东田微56.52%的股份表决权。
高登华,男,中国国籍,拥有瓦努阿图共和国居留权。谢云,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东田微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36亿元、2.84亿元、4.58亿元和2.1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82.19万元、1985.00万元、6779.07万元和3741.69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26.66万元、2915.21万元、6495.97万元和3518.5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95.64万元、1345.31万元、6211.32万元和-549.02万元。
报告期内,东田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8亿元、2.74亿元、4.49亿元和2.08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33亿元、1.85亿元、2.50亿元和1.95亿元,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1.05、0.67、0.56和0.94。
2021年1-9月,东田微实现营业收入2.98亿元,同比减少2616.62万元,同比下降8.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69.28万元,同比增长18.8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13.49万元,同比增加265.55万元,同比增长6.11%;
展开全文根据公司初步测算,东田微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约为4.00亿元至4.10亿元,同比下降12.66%至10.48%;预计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00.00万元至6900.00万元,同比上升0.31%至1.78%;预计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00.00万元至6300.00万元,同比下降6.10%至3.02%。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东田微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519.87万元、1.23亿元、2.15亿元和1.6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48%、43.30%、47.04%和79.45%。
2018年至2020年,东田微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分别为-12.67%、123.08%和74.95%,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5.71%、108.56%和61.05%。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东田微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1635.98万元、2260.67万元、1733.06万元和2586.84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9.64%、18.36%、8.04%和 15.33%,同时各期末公司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5500.55万元、1.23亿元、2.14亿元、1.59亿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9.65%、99.80%、99.30%、94.01%。
据北京商报,从披露的招股书来看,欧菲光蝉联东田微第一大客户榜单,且销售额不断增长。但随着被苹果“踢群”,欧菲光的业绩恐受到影响,而作为欧菲光的上游产业,东田微的经营业绩会否受到影响将直接决定公司的IPO之路走得顺不顺。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东田微一直向欧菲光销售摄像头滤光片,对应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612.09万元、10739.57万元、18314.73万元和5639.2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49%、37.76%、39.99%和26.55%。
2019年5月,上市公司和科达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高登华、谢云、双诚睿见、东莞微笑合计持有的东田有限(东田微前身)100%股权,本次重组交易对东田有限整体估值为3.51亿元。2019年6月和科达公告终止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其中,东田微前次重组涉及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与本次申报内容存在差异。对比后发现,2017年和2018年,东田微营业收入差异分别为-668.77万元和1145.04万元,利润总额差异分别为-568.13万元和1509.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差异分别为-415.56万元和1380.91万元,资产总额差异分别为370.56万元和2055.00万元,负债总额差异分别为625.33万元和922.1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差异分别为-254.77万元和1132.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差异分别为-256.15万元和1124.75万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东田微说明上述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的原因,前次重组涉及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与本次申报内容的主要差异及其原因。
东田微表示,终止重组并购事项,主要原因系和科达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就交易的核心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所致。相关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交易预案中的财务数据为上市公司和科达聘请的会计师立信初步尽调后,对公司原始报表进行初步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而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财务数据为经天健所全面审计后的数据,由此导致存在一定差异。
更改上市标准
东田微首次申报文件选择的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该公司更新后的申报文件将上市标准改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深交所对此予以关注,并要求东田微说明修改所选择上市标准的原因,是否仍符合原上市标准。
东田微回复深交所称,根据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和预计市值情况,公司目前同时满足上市标准一和上市标准二的相关要求,但由于上市标准二中的预计市值需要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市场情况等因素最终确定,公司选择适用上市标准一后,较原选择适用上市标准二更加具有谨慎性和确定性。因此,为保证满足上市标准的确定性和有效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将本次上市申请适用标准变更为《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之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东田微称,公司于2021年3月首次申报时的报告期为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9月,最近两年(2018年和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分别为526.66万元和1985.00万元,不满足上市标准一要求的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的规定。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财务数据、最近一次私募股权融资、可比公司估值等综合分析评估,满足上市标准二,具体分析如下:
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公司于2020年8月完成一次私募股权融资,投后估值为10亿元,同时公司以最近一期(2020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47.94万元为基础,预计2020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00-6800万元,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综合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公司20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为1985.00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28438.71万元。因此,公司在首次上市申请文件中选择适用上市标准二。
东田微称,公司目前仍满足上市标准二。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45799.95万元,不低于1亿元;2021年1-6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18.57万元,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为40000.00-410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00-6300万元(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业绩预测数据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以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6495.97万元为计算基础,参考行业平均市盈率47.98倍、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52.25倍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最低市盈率42.60倍,计算的发行人预计市值约为27.67-33.94亿元。以公司预计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区间下限6100.00万元为计算基础,参考行业平均市盈率47.98倍、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52.25倍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最低市盈率42.60倍,计算的公司预计市值约为25.98-31.87亿元。
以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45799.95万元为计算基础,参考行业平均市销率7.75倍、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市销率8.19倍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最低市销率5.20倍,计算的公司预计市值约为23.81-37.51亿元。以公司2021年预计的营业收入区间下限40000.00万元为计算基础,参考行业平均市销率7.75倍、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市销率8.19倍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最低市销率5.20倍,计算的发行人预计市值约为20.80-32.76亿元。
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东田微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36亿元、2.84亿元、4.58亿元和2.1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82.19万元、1985.00万元、6779.07万元和3741.69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26.66万元、2915.21万元、6495.97万元和3518.57万元。
报告期内,东田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95.64万元、1345.31万元、6211.32万元和-549.02万元。
报告期内,东田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8亿元、2.74亿元、4.49亿元和2.08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33亿元、1.85亿元、2.50亿元和1.95亿元,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1.05、0.67、0.56和0.94。
2021年1-9月,东田微实现营业收入2.98亿元,同比减少2616.62万元,同比下降8.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69.28万元,同比增长18.8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13.49万元,同比增加265.55万元,同比增长6.11%;
根据公司初步测算,东田微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约为4.00亿元至4.10亿元,同比下降12.66%至10.48%;预计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00.00万元至6900.00万元,同比上升0.31%至1.78%;预计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00.00万元至6300.00万元,同比下降6.10%至3.02%。
2020年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123.08%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东田微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519.87万元、1.23亿元、2.15亿元和1.6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48%、43.30%、47.04%和79.45%。
2018年至2020年,东田微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分别为-12.67%、123.08%和74.95%,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5.71%、108.56%和61.05%。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东田微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239.60万元、1.17亿元、2.05亿元和1.60亿元,坏账准备分别为280.27万元、624.92万元、1087.50万元和861.77万元。
东田微表示,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在99%左右,且客户主要为大型摄像头模组厂商,应收账款质量较好,回收风险较低。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11.37万元和13.41万元,金额较小。公司一般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为月结60天至120天。如上表所述,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账龄在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6.81%、98.35%、99.35%、94.49%,与公司信用期相匹配。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东田微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1635.98万元、2260.67万元、1733.06万元和2586.84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9.64%、18.36%、8.04%和 15.33%,同时各期末公司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5500.55万元、1.23亿元、2.14亿元、1.59亿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9.65%、99.80%、99.30%、94.01%。
第一大销售客户欧菲光被踢出苹果产业链
据北京商报,从东田微披露的招股书来看,公司营业收入呈现客户集中度高的情形。2017-2019年以及2020年1-9月,东田微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176.76万元、13635.47万元、28438.71万元、32416.31万元。在报告期内,东田微向前五大销售客户实现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1635.63万元、9434.88万元、21571.36万元、24349.16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71.93%、69.19%、75.85%、75.11%。
图片来源:东田微招股说明书上会稿(2022-01-13)
招股书显示,摄像头滤光片为东田微的拳头产品,2017-2019年以及2020年1-9月,东田微的摄像头滤光片产品收入分别为14904.78万元、11856.44万元、26630.26万元、31035.14万元。
作为采购商,欧菲光贡献着实不小。招股书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1-9月,东田微一直向欧菲光销售摄像头滤光片,对应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612.09万元、10739.57万元、13284.5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49%、37.76%、40.98%。不仅向欧菲光的销售额呈逐年增长态势,欧菲光在2018年、2019年、2020年1-9月期间一直是东田微的第一大销售客户。
东田微在招股书中称,欧菲光收入占比上升主要系欧菲光摄像头模组销售大幅上升,且其停止自产红外截止滤光片业务,对外采购量增加所致。
作为公司第一大销售客户,欧菲光被“踢群”会否对东田微经营业绩构成负面影响是公司IPO路上不可回避的话题。
据欧菲光披露的关于特定客户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告显示,公司收到境外特定客户的通知,特定客户计划终止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采购关系,后续公司将不再从特定客户取得现有业务订单。2019年经审计特定客户相关业务营业收入为116.98亿元,占2019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22.51%。
从欧菲光此前的公告来看,特定客户是苹果公司。终止采购,意味着欧菲光被“踢出”苹果产业链成为实锤。
适逢IPO的关键时刻,作为东田微的第一大客户,欧菲光被踢出苹果产业链是否间接影响东田微的业务发展,无疑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东田微在招股书中提到,2021年2月,欧菲光进行业务结构调整,聚焦以安卓端光学(镜头、摄像头模组、3D ToF等)为核心的业务,拟将其所拥有的与向境外特定客户供应摄像头的相关业务资产,具体包括广州得尔塔影像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其在中国及境外所拥有的(除广州得尔塔影像技术有限公司外的)与向境外特定客户供应摄像头相关业务的经营性资产、无形资产转让(或出售)给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田微称,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欧菲光子公司未发生销售或采购交易,相关情形对公司业务未产生不利影响。
在投融资专家许小恒看来,如果欧菲光未能实现其资产重组、业务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无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将对发行人未来的业务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财务数据“打架”
2019年5月,上市公司和科达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高登华、谢云、双诚睿见、东莞微笑合计持有的东田有限(东田微前身)100%股权,本次重组交易对东田有限整体估值为3.51亿元。2019年6月和科达公告终止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其中,东田微前次重组涉及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与本次申报内容存在差异。
根据预案披露,2017年和2018年,东田微营业收入分别为15507.99万元和14780.51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2407.56万元和2330.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11.37万元和1963.10万元,资产总额分别为9998.59万元和31589.54万元,负债总额分别为9998.59万元和16507.8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13107.75万元和15081.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3058.28万元和15021.38万元。
而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17年和2018年,东田微营业收入分别为16176.76万元和13635.47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2975.69万元和821.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426.93万元和582.19万元,资产总额分别为22735.78万元和29534.54万元,负债总额分别为9373.26万元和15585.6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13362.52万元和13948.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3314.43万元和13896.63万元。
也就是说,2017年和2018年,东田微营业收入差异分别为-668.77万元和1145.04万元,利润总额差异分别为-568.13万元和1509.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差异分别为-415.56万元和1380.91万元,资产总额差异分别为370.56万元和2055.00万元,负债总额差异分别为625.33万元和922.1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差异分别为-254.77万元和1132.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差异分别为-256.15万元和1124.75万元。
深交所要求东田微说明上述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的原因,前次重组涉及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与本次申报内容的主要差异及其原因。
就重组终止的原因,东田微表示,上市公司和科达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于2019年5月15日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后于2019年6月终止了本次重组并购事项,主要原因系和科达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就交易的核心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所致。
2019年5月16日和科达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议案》,本次交易预案中披露了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1-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交易预案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公司本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交易预案中的财务数据为上市公司和科达聘请的会计师立信初步尽调后,对公司原始报表进行初步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而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财务数据为经天健所全面审计后的数据,由此导致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