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意向书》相关事项概述
2021年10月15日,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证睿波(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睿波”或“交易对方”)签署《投资意向书》,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东证睿波或其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淘米集团72.81%权益(以下简称“拟议交易”),经双方初步沟通,淘米集团的企业价值估值为人民币15亿元,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尽职调查结果,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58)。
二、进展情况
《投资意向书》签署后,公司积极展开尽职调查工作,同时各相关方就股权收购事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但鉴于商洽过程中市场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交易双方就交易方案的部分条款未能达成一致,且《投资意向书》有效期已届满,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不再对拟议交易进行排他期约定(排他期约定具体详见《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58),但双方将继续就交易的可能性做进一步磋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尚未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