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廖创宾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1年12月2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4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74,096,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03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58,876,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64%1(截至目前因公司已累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16,900,000股,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扣减已回购股份,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本为888,512,707股。)。
展开全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8,220,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112%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5,876,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25%1。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093,068股,反对3,9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9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5,872,238股,反对3,900股,弃权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8,872,238股,反对3,90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全奋律师、陈竞蓬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股票代码:002345 股票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股份16,900,000股,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6,900,000股,具体总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日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2月28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电子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4号
邮政编码:515041
3、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