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2-004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ST新亿及实控人黄伟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2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我部获悉,新疆证监局收到塔城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对于新疆证监局移送的*ST新亿、黄伟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一案,塔城公安局认为,符合立案标准,现已立案侦查。鉴于该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请你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7.7.6条规定,立即进行披露并说明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充分提示风险。
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及时向我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工作函》所提要求,公司高度重视,按照《工作函》的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并继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2-003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邮件发送的《立案告知书》,塔城公安局告知新疆证监局对于其移送的*ST新亿、黄伟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一案,塔城公安局认为,符合立案标准,现已立案侦查。
公司及黄伟先生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认真评估对公司及实控人的影响,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