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曾于2021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36)。持有我司股权比例10.69%的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富”)计划减持我司股票,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截至2022年1月12日,重庆渝富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重庆渝富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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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股份来源:2005年通过协议受让。
截至2022年1月12日,重庆渝富累计减持比例为0.87%。
2、重庆渝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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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重庆渝富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
2、本次减持在重庆渝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况。
3、我司将继续关注重庆渝富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重庆渝富出具的《关于减持中交地产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