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收到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收到当地政府支付的款项约合人民币18,710,863.71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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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上述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在满足补助所附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