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名,实到董事十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向浙商银行和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业务需要,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品种为当月超短贷、非融资性保函、外汇交易产品等;向兴业银行崇文门支行申请4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