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女士通知,获悉股东吴兰兰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票已办理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解除质押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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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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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吴兰兰女士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以上质押股份无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2、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股票解除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