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发展”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钢铁”)、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矿产”)、五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贸易”)。
●本次担保金额: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授信额度,公司授权五矿钢铁、中国矿产、五矿贸易分别以其自身名义使用11亿元、10亿元、4亿元授信额度,并对上述子公司使用上述授权范围内的融资综合授信所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95亿元(含本次为五矿钢铁、中国矿产、五矿贸易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五矿发展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包括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的融资综合授信以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的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下同;不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使用关联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52)、《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1-57)。
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同意向五矿发展提供授信额度,五矿发展于近日向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矿钢铁、中国矿产、五矿贸易分别以其自身名义使用11亿元、10亿元、4亿元授信额度,并对上述子公司使用上述授权范围内的融资综合授信所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矿钢铁、中国矿产、五矿贸易。上述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5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矿发展向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内容概述如下(具体以正式签订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1、被担保人:五矿钢铁、中国矿产、五矿贸易。
2、主债权:自《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止,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与五矿钢铁、中国矿产、五矿贸易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对五矿钢铁、中国矿产、五矿贸易所享有的债权。
展开全文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五矿发展为五矿钢铁、中国矿产、五矿贸易在授权范围内的融资综合授信分别提供11亿元、10亿元、4亿元的担保。
5、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四、担保审议情况及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该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贸易业务开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担保行为。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五矿发展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上述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95亿元(含本次为五矿钢铁、中国矿产、五矿贸易提供的担保)。此外,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开展上海期货交易所不锈钢、铝、铅、铜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提供担保(核定库容量不锈钢7万吨、铝7万吨、铅2万吨、铜2万吨)。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