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贝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优有限”)合计持有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4,4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12.0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0年12月21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贝优有限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1月9日至2022年5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2022年1月10日,贝优有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00,000股,减持比例为1.00%,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数量过半。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进行的减持,实施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展开全文(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其基金退出期资金回流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限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2-002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累计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截至2022年1月10日,股东贝优有限累计减持比例已超过1%。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贝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优有限”)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14,490,000股减少至13,2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2.08%减少至11.04%。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收到股东贝优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累计超过1%的通知,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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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大宗交易减持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无需进行预披露;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集中竞价减持情况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按照公司2021年10月19日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贝优有限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1月9日至2022年5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权益变动情况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贝优有限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