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以现场+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6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持续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意向重整投资人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支付员工薪酬、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及可能发生的报酬、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聘请的审计及评估等中介机构的费用以及维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办公场所的租金、水电物业及办公耗材成本等费用)。本次融资为信用借款,无担保和抵押,其中前三个月为免息借款,三个月后按年化10%的利率开始计息。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在预重整期间债务人因持续经营需要,经合议庭批准,可以对外借款,且该借款在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清偿,即该等债务为共益债务,应获得优先于普通债权的受偿地位。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述借款行为尚需由公司临时管理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并获得认可,且只有在公司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后,上述借款才能被认定为共益债务。
董事苏迪杰先生、刘丽女士及独立董事曹子睿先生均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理由如下:建议修改议案相关内容,借款金额和方式应做调整。建议调整如下:爱迪尔公司预重整过程中所需资金大约为1.3亿元左右,其中包含员工欠薪、公司欠税、以及爱迪尔公司在未来12个月中的员工薪资、公司场地租金、运营费用等费用合计预估约1.3亿元左右。若公司的税款在预重整阶段中允许拖欠的话,那么爱迪尔公司预重整过程中所需资金大约为8,000万元左右。所以,为了爱迪尔公司的预重整得以顺利推进以及未来爱迪尔公司的正常运营,我认为此次向预重整方申请的借款金额应不低于8,000万元,融资期限应不小于12个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