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0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1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43,798,304股,占公司总股本13,600,689,988股的比例为1.06%,回购成交最低价为3.63元/股,最高价为3.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31.4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