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总股本由468,869,580股增至604,490,017股,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下降。
2.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持有公司股份140,247,947股,持股比例降至23.2010%。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一、股东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自公司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后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51),截至2019年9月30日,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54,232,838股,持股比例为32.1523%。
因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3日、2021年7月5日回购注销6,208,516股、4,616,000股,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合计0.6931%;得胜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40,000股、1,910,000股,持股比例合计减少1.9335%;杨桦女士于2020年9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734,891股,持股比例减少1.0000%;上述权益变动累计减少2.2404%。
(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导致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议案,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号),公司于2021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135,620,437股,公司总股本由468,869,580股增至604,490,017股,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6.71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40,247,947股,持股比例为29.9119%;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持有公司股份140,247,947股,持股比例降至为23.2010%。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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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益变动累计情况
综上所述,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累计减少8.9513%。
本次权益变动后,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40,247,947股,持股比例下降至23.2010%,持股情况为:得胜公司持有106,536,915股,持股比例为17.6243%;邱建民先生持有17,511,017股,持股比例为2.8968%;杨桦女士持有16,200,015股,持股比例为2.6799%;仍处于相对控股地位。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7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完成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公司总股本由473,485,580股变更至468,869,580股,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2916%;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议案,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号),公司于2021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135,620,437股,公司总股本由468,869,580股增至604,490,017股,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6.7109%;以上权益变动累计减少6.4193%。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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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证券代码:002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邱建民、杨桦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十三区创业路东侧1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十三区创业路东侧1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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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建民
经营期限:自1991年2月2日至2032年11月11日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十三区创业路东侧1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477523K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以上均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国内贸易。
股东:邱建民(持股60%)、邱为民(持股40%)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十三区创业路东侧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邱建民先生,中国国籍,任得胜公司执行董事,兼任得润电子董事长,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取得其他国家的居留权。
邱为民先生,中国国籍,任得胜公司总经理,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取得其他国家的居留权。
2.邱建民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汇通路269号得润电子工业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邱建民先生现任得润电子董事长,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3.杨桦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杨桦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邱为民先生的配偶,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关系情况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股东邱建民、邱为民为兄弟关系,共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杨桦女士为邱为民先生配偶,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截至2021年12月27日,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6,536,915股,持股比例为22.7221%;邱建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11,017股,持股比例为3.7347%;杨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242,906股,持股比例为3.455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0,247,947股,持股比例为29.9119%。
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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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上市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51),截至2019年9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54,232,838股,持股比例为32.1523%。
因上市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3日、2021年7月5日回购注销6,208,516股、4,616,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合计0.6931%;得胜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40,000股、1,910,000股,持股比例合计减少1.9335%;杨桦女士于2020年9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734,891股,持股比例减少1.000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号),公司于2021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135,620,437股,总股本由468,869,580股增至604,490,01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6.7109%。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累计减少8.951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40,247,947股,持股比例下降至23.2010%,持股情况为:控股股东得胜公司持有106,536,915股,持股比例为17.6243%;邱建民先生持有17,511,017股,持股比例为2.8968%;杨桦女士持有16,200,015股,持股比例为2.6799%;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相对控股地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及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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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质押上市公司股份共计99,657,9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604,490,017股)的16.486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股份锁定等承诺情况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得胜公司在上市公司2006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此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邱建民先生曾于2015年7月13日、杨桦女士曾于2016年1月12日作出承诺:在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此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邱建民先生曾于2018年7月16日作出承诺: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刘美华女士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此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19年3月19日签署的《股东承诺函》中承诺“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此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其他股份锁定承诺,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建民
邱建民
杨桦
2022年1月10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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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建民
邱建民:
杨桦: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