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的相关规定,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担任的公司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选举工作。
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