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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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光荣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林琪先生由于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廖金花女士、副总经理孔健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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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并签署受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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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文(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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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伟一、操甜甜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