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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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12日(含2022年1月12日)起恢复办理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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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80%。截止基准日,本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为46,246,122.19元,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本年度(共分红2次)合计应分配金额=年度可分配收益*80%=36,996,897.75元。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的,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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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1月1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2年1月12日除息后净值进行计算,并于1月13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2年1月14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月1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