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8日消息(记者夏青)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证监会7日表示,科创板设立以来市场运行平稳,各项改革措施成效明显。为深入推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证监会起草了《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做市规定》),拟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
目前,资本市场主流的交易制度有竞价交易制度、做市商制度两大类。A股市场的主板、创业板等使用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为特征的竞价交易制度。那么什么是做市商制度?申万宏源首席市场专家桂浩明解释说:“做市商制度是资本市场当中普遍使用的一种交易模式,在我们国家的新三板当中已经推行过。它的主要特点是有做市商,一般做市商是由券商来担任,他对某一股票如果签署了做市协议以后,在这股票上双向报单,也就是说既报一个买入单、买入价格,又报出一个卖出价格,双向报价,那么通过双向报价起到引导定价的作用。”
科创板从2019年6月13日正式开板,当年7月22日首批公司上市。再到如今,已经平稳运行了两年半时间,拥有上市公司379家,总市值近6万亿。为什么现在要引入做市商制度?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分析认为,这是非常有必要,也是更适合科创板的一种交易制度,“做市商制度应该说非常适合科创板,尤其是定价难度比较大,定价比较专业的科创板。如果有了做市商这样一个双报价,以及它的连续做市,一方面可以引导市场理性定价,另外一方面有利于股价均衡,同时也能平滑股价。对于交易的连贯性、活跃性都应该是很有帮助的。当然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做市商定价机制,应该说更合理、更理性,对于市场有极好引导的这样一个功能。”
具体来看,此次发布《做市规定》共十七条,主要包括做市商准入条件与程序、事中事后监管等六个方面内容。其中,在准入条件方面,按照“稳妥起步、风险可控”的原则,初期参与试点的证券公司除了具备完善的业务方案、专业人员、技术系统等条件外,还需要满足资本实力和合规风控能力方面的两项条件:一是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二是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及以上。
对此,桂浩明表示,目前国内大多的券商都符合准入条件,“在海外市场当中,不仅仅是券商这些机构,基金公司甚至个人投资者只要符合一定条件,也是可以成为一个做市商进行做市的。当然这一点对中国资本市场来说还需要我们创造条件去适应,也许从未来来看,仅仅有券商单一主体做市的局面也会得到改变。”
在风险监测监控方面,引入做市商交易机制有助于平抑市场波动、增加市场活跃度,但也可能会助涨助跌,加剧市场波动。为此,《做市规定》对试点证券公司从严要求:一是将做市交易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监测指标,做好业务风险防控;二是建立健全异常交易监控机制,报备专用账户、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全方位监控,防止对市场稳定造成影响;三是参照自营持有股票标准计算和填报风控指标,原则上科创板做市持股不超过 5%。
这会给参与科创板的投资者带来怎样的影响?董登新说:“对于中小散户来讲,尤其是没有定价能力和分析能力的散户来讲,应该说做市商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相对合理的报价。尤其对于那些长期投资来讲的话,应该说做市商制度下面的交易,在一定程度上也在平滑一些不确定性。对于市场股价的偶然波动,应该说做市商制度的平滑功能还是比较明显的,这样对于稳定市场价格、稳定投资者信心,都是很有帮助的。”
编辑:郑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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