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金通安益”)持有公司股份4,804,2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0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资金需求,高新金通安益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0%。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5月7日,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4月12日,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40%。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新金通安益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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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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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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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进行,即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4月12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展开全文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应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3、本企业在减持前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公告满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如果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其减持股票的收益将无偿归公司所有,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高新金通安益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高新金通安益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高新金通安益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