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2年1月4日披露了《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22-002),截至2021年12月 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292,169 股,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1.230%,最高成交价为9.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0,002,893.79元(含交易费)。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相关公告。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