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朝阳MEN1101。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李波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42,244,0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50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42,244,0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50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42,244,0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5048%。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
展开全文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42,244,0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504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33,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68%;反对949,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471%;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33,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68%;反对949,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471%;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结论性意见: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仁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