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股东、监事林国栋持有公司股份46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309%。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9月9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10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林国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15,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577%。
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收到以上董监高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月6日,林国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5,4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77%。林国栋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完成。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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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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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