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莱茵体育,股票代码:000558)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级全资子公司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方案的议案》,为剥离低效资产,及时收回投资,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