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荣俊林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3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展开全文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2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天永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4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良龙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3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延长,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进行的调整,本次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延长实施期限,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54号文核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4号文批准,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永智能”)公开发行的1,9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8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35,37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32,193.84万元,上述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028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投资运用,依据公司战略发展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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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9,259.53万元用于新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项目由公司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出具相关意见。2019年3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本次拟延长建设期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拟延长建设期限的募投项目为“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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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
该项目是2015年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并考虑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进一步扩大各业务的经营规模,形成动力总成、焊装、发动机测试及试验服务等多个业务线条覆盖汽车智能装备行业。
因受下游汽车行业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且随着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速度加快,下游客户对柔性制造、智能工厂等先进系统集成技术的工艺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公司在不改变产能提升和自动化水平的前提下,对具体工艺改进需求进行了审慎选择。为保障股东利益,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公司适当控制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以适当投资进程满足客户及市场的需求。
基于以上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投资进度,预计不能按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
(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当前市场及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对该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具体原因如下:
本次延长实施期限的募投项目在前期虽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同时该募投项目阶段性验收也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经审慎研究,本着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状况进行的适当调整。
(三)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
2019年3月,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来的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5999号租赁工业厂房内变更为上海市嘉定区汇贤路公司自建的厂区内。原计划项目建成后,计划在机器人技术、影像检测技术、变频与伺服控制技术、MES系统开发、可重构技术、工程仿真技术等方面开展系列研究,巩固公司的技术优势。该研发中心的设计结构较为复杂、技术研发难度较大,使得与研发中心与MES系统相关的设备购置及软件实施计划部分尚未进行,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正加快项目的建设和相关人才招募工作,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技术体系,提升智能生产系统中自主研发设备比例,巩固公司的技术优势。
四、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审议情况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期限作出相关延长。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通过科学合理地调度生产,保证公司当前的需求。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期事项系结合本项目实际推进情况所作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延长,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进行的调整, 本次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限的事项,已经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限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天永智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4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汇贤路50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4日
至2022年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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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2年1月6日、2021年6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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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汇贤路500号公司会议室。
(2)电子邮件登记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电子扫描件,邮件请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943731796@qq.com 或 lvaihua@ty-industries.com
3.登记时间:
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0日:9:30-11:30,13: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仪峰
电话:021-50675528/69920928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天永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天永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