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实习记者 周青)1月5日,天弘基金发布了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自 2022年1月1日起,天弘基金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据悉,为解决我国企业金融工具相关实操问题,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全面对接,2017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版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事实上,自1月1日以来,各基金管理人陆续发布类似公告。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5日,已有38家基金管理人发布了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