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投资控股”)的函告,获悉其拟将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入人”),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介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是指证券出借人以一定的费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向证券借入人出借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借入人按期归还所借证券、支付借券费用及相应权益补偿的业务;
2、股东参与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原因:提升存量股权的经济价值、通过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获得出借收入,进一步有效盘活资产;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
4、计划参与股份数量:计划出借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参与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参与方式:转融通证券出借;
7、费率区间:在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则框架内,由融捷投资控股与借入人双方协商确定。
二、相关风险提示
1、融捷投资控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如何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2、本次业务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融捷投资控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的持续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4、融捷投资控股将在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结束后及时函告公司进展情况,公司将在收到上述告知函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计划将所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