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饶舒玮)1月4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光发展”)发布其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其中主要针对2021年12月23日以1元的对价转让重庆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重庆炀玖”)100%股权的交易对价、标的资产评估、交易对手方及审议程序等问题进行了回复。
关于交易作价仅为1元的原因及合理性,蓝光发展回复称,该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困难项目的建设和交付问题,是在保交付、降负债的背景下进行的,通过承债式收购在出售资产,同时能够降低公司负债约91.91亿元(包含经营性负债)。因此,在上述交易背景下,该交易以评估值为基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此外,蓝光发展还对该交易大幅亏损的原因解释称,其主要由于天津小站项目评估减值12.48亿元所致。蓝光发展方面表示,公司对该项目结合前期投入土地成本、预计未来的开发成本、未来可实现销售收入进行了测试,其中,年内因市场下行,导致价格下降,减少整体货值约9.5亿元,加上材料价格上涨、项目开发周期延长等因素影响,导致基于交易基准日的项目模拟持续开发预计亏损金额较大。“公司项目基于2020年12月31日的市场环境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蓝光发展方面称。
新京报记者 饶舒玮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