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胡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3),公司副总经理胡林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8%。
今日公司收到胡林先生的通知,告知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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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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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情况说明
1、胡林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2、胡林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胡林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胡林先生基于自身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