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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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杨雪梅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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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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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展开全文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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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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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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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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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案,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3、议案 4 及议案 5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孟庆山、王爱军、何君、梁宇博。王爱军、何君、梁宇博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关联股东,需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孟庆山为王爱军、何君的一致行动人,为谨慎起见,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山涛、郭丽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