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28日 出具的《关于核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97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然德”或“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734,905.6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9,765,094.35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6-65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2020年9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具体开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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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结项,并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574.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鉴于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罗店支行、华夏银行上海普陀支行开设的五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按照募集资金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且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近日对该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销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五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