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12月3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333号湘海大厦12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文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630,484,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9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总数237,028,191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20.07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总数393,456,661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33.32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总数51,682,664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4.37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总数1,641,964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13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总数50,040,7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4.2382%。
展开全文3、公司董事、监事及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详细表决情况如下:
1、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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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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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名称:李新烨、周芙蓉;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