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11月11日,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江苏燎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江苏燎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燎原环保”),分步实施购买燎原环保部分股份的工作;同意购买燎原环保股份比例不高于10%,购买总价格不超过7,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股份交割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关于投资江苏燎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15日、17日,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燎原环保2,500,000股股份,占燎原环保总股本40,750,000股的6.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江苏燎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2021年12月29日,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燎原环保1,548,500股股份,占燎原环保总股本40,750,000股的3.8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分步购买燎原环保部分股份的工作,共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燎原环保4,048,500股股份,占燎原环保总股本40,750,000股的9.93%,购买总价格为7,287.37万元,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范围之内。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姓名:冯晓鸿
住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
就职单位:江苏燎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冯晓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