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及《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7月31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完成购买公司股票5,508,400股,成交均价为7.66元/股。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为 2020年7月31日至 2021年7月30日;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资管计划起始运作日起算,即2019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29日。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一年(即延续至2022年12月29日)。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出售完毕及后续工作
1、减持期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减持股份数量:5,508,400 股;
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713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在减持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未来十二个月,公司如推出新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