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赤天化大厦2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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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丁林洪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杨扬女士、丁林辉先生受疫情影响未能出席,董事高敏红女士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叶勇先生受疫情影响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先正红女士出席会议,公司财务总监吴洪艳女士、副总经理车碧禄先生、陈洪林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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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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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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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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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公司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彦宇、孙继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圣济堂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圣济堂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