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融捷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集团”)的函告,获悉其拟将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该项业务的股份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融捷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1,857,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2%,其中拟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7%。
二、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介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是指证券出借人以一定的费率通过深圳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向证券借入人出借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借入人按期归还所借证券、支付借券费用及相应权益补偿的业务。
2、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原因:为提供存量股权的经济价值,通过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获得出借利息收入,进一步有效盘活资产。
3、股份来源: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4、计划参与股份数量:计划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7%;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5、参与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价格区间:在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则框架内,由出借人与借入人双方协商确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融捷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如何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次业务计划存在时间、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融捷集团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其正常业务行为,转融通证券出借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的持续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3、本次业务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鉴于转融通证券出借周期较短,为保证出借人业务的灵活性和收益率,在出借期限内,融捷集团出借公司股份不超过2,590,000股时,公司将不另行公告。
备查文件
1、经融捷集团出具的《关于计划将所持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