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汇成”)、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得”)、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网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的公募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29日起,增加北京汇成、上海万得、大连网金和国信证券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基金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自2021年12月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北京汇成、上海万得、大连网金和国信证券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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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8月17日起增加国信证券为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于2021年9月29日起增加国信证券为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及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的销售机构。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3.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5.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3549999
网址:www.zgfunds.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