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52号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1)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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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罗已翀 副董事长
3、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长王海丰因公出差未能出席,董事候选人梁彦波列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斌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业务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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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文(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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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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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存良、陈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