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有色”)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桂娟女士已于2021年12月23日与于跃先生签订了《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于洪先生将其持有的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跃集团”)36%股权及林桂娟女士将其持有的宏跃集团16%股权一并转让给于跃先生,于跃先生持有宏跃集团68%的股权;于跃先生与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已于2021年12月23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采取和于跃先生意思表示一致的行动。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于跃先生直接持有宏跃集团16%股权,一致行动人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宏跃集团16%股权,于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宏跃集团48%股权,本次权益变动转让方于洪先生、林桂娟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宏跃集团52%股权,于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桂娟女士、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于跃先生通过宏跃集团控制的中冶有色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3.59%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于跃先生直接持有宏跃集团68%股权,一致行动人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宏跃集团16%股权,于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宏跃集团100%股权,于跃先生、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通过宏跃集团控制的中冶有色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3.59%股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注:于洪先生与林桂娟女士为夫妻关系,于跃先生、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为兄弟关系,于跃先生、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为于洪先生之子。
本次股权调整完成后,于跃先生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宏跃集团仍为中冶有色的第一大股东,中冶有色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未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展开全文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经公司自查,《公告》披露的《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签署日期存在错误,现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有色”)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桂娟女士已于2021年12月13日与于跃先生签订了《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于洪先生将其持有的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跃集团”)36%股权及林桂娟女士将其持有的宏跃集团16%股权一并转让给于跃先生,于跃先生持有宏跃集团68%的股权;于跃先生与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已于2021年12月13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采取和于跃先生意思表示一致的行动。
更正后: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有色”)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桂娟女士已于2021年12月23日与于跃先生签订了《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于洪先生将其持有的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跃集团”)36%股权及林桂娟女士将其持有的宏跃集团16%股权一并转让给于跃先生,于跃先生持有宏跃集团68%的股权;于跃先生与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已于2021年12月23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采取和于跃先生意思表示一致的行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